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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能否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如果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业务,其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满足享受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可同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匿名用户 2021-10-26 157查看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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