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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国家级权威期刊《注册税务师》刊登我司董事长李燕 《关于房开企业转让在建项目计算增值税抵扣土地价款的思考》一文

发表时间:2021-11-10 浏览:367 来源:本站

近日,成都众环海华董事长李燕《关于房开企业转让在建项目计算增值税抵扣土地价款的思考》一文在国家级权威期刊《注册税务师》杂志No:225刊载,并作为热点文章进行重点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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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创刊于2010年,是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的面向海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权威专业期刊。主要反映国家的税收方针、政策,传播注册税务师行业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经过10多年的发展,《注册税务师》已成为国家级行业核心期刊,是税务领域征纳双方的的重要媒介,在各级税务管理部门、企业界、注册税务师行业、经济理论界、高等院校、经济研究部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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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企业转让在建项目增值税额能否扣除土地价款,自营改争议以来,一直有分歧,各地税务机关在实践中口径也不一致,通过对增值税相关的梳理,认为房地产转让在建项目计算增加增值税销售额可以扣除合理的土地价款。如果土地价款可以抵扣,那么土地成本又该如何计算扣除呢?根据18号公告,目前现行价款的计算方式,可理解为可售面积计算法,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产地产项目/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土地价款。我们可以将这种计算方法理解为可售建筑比例法,这种土地成本抵扣方法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对土地成本核算办法同步,笔者认为因为项目没有完工,该项目总可售面积或者当期销售在建项目的建筑面积都存在无法准确计量的问题,将存在无法计算抵扣的技术问题。就会与实际占地使用成本差异较大。笔者认为选择土地面积法扣除,将规避以上两个问题,也将也现行的土地征收方式同步,也更加符合增值税可扣除对应土地这一税法实质。


所以笔者认为销售额可以扣除土地价款,不是整体转让的,可按占地面积法比例扣除土地价款。以上结论是李燕总经理从大量的原理和案例所得出的,这些观点也得到了税务局的认可。


多年来,成都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深耕研究报告、文献综述、专题研究,无论是实务,还是理论,以董事长李燕、技术总监周晓鲁为代表的税务专家都是实力担当!而涉税服务行业作为整个国家税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既要发挥行业积极作用促进税收环境的良性发展,也需要借征管体制改革的东风,提升行业的社会定位和社会价值。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务问题研究,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发挥专业优势,力争在实务研究中再接再厉、再创辉煌,促进整个行业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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