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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后,这类征税争议不用先缴税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发表时间:2024-05-21 浏览:9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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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关税法取消行政复议缴税前置规则

今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并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关税法》的出台,是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一步。至此,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3个税种制定了法律,税收立法再进一程。值得关注的是,《关税法》取消了自1987年建构至今已三十余年的行政复议缴税前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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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赵乐际委员长主持闭幕会。新华社记者李涛摄)

即将在2024年12月1日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义务人、担保人对海关确定纳税义务人、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确定原产地、适用税率或者汇率、减征或者免征税款、补税、退税、征收滞纳金、确定计征方式以及确定纳税地点有异议的,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即将在2024年12月1日施行的《关税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担保人对海关确定纳税人、商品归类、货物原产地、纳税地点、计征方式、计税价格、适用税率或者汇率,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税款,确认应纳税额、补缴税款、退还税款以及加收滞纳金等征税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先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编者推测,在《关税法》新规影响下,未来关税争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数量将会大幅增多。进出口领域相关市场主体应积极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手段解决关税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2

税收征管法修订未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

《关税法》取消行政复议缴税前置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可能会倒逼《税收征管法》废除行政复议缴税前置制度。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市场主体对《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缴税前置制度意见巨大,通过法律救济手段解决涉税争议的门槛过高,无法有效促进良性健康的税收征纳关系。那么,《税收征管法》的修订进展到哪一步了,何时能够完成修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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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遗憾的是,《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并没有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审议计划,只是在预备审议项目中提出“研究包括金融监管制度在内的金融方面综合性法律,以及财政税收制度、网络治理和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可见,《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乃至行政复议缴税前置制度的取消还需要一段较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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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税收征管法修订进展可期

今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并未列入今年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仅作为预备提请审议项目。而国务院去年公布的《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也仅仅是把《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列入了预备提请审议项目,因而今年的修订进程不会有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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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比国务院2023年和2024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内容,还是可以看到一些加快推进修订工作的迹象。

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消费税法草案、铁路法修订草案、渔业法修订草案、电信法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计量法修订草案、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

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消费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

可见,在国务院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中,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的排名明显靠前,排在了第二位。按照国务院立法工作进程惯例,到2025年,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有望被国务院列为提请审议的项目,并正式开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进程,修订草案的出台将真正加速,步入快车道,行政复议缴税前置制度的取消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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