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 立即咨询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已经于2023年1月发布,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以及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今天,小编就以上两个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能为大家解惑。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举例: A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结合上述情况,A公司一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未超过30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 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 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规定,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智信和财税 您身边专业的财税合规经理 17年专注财税领域、AAAAA税务师事务所 省税协副会长单位 最高级别TSC5评级专业涉税服务机构 高质量发展示范税务师事务所 为企业财税合规保驾护航 如果您有财税方面的问题或困惑 可以联系我们哟! 联系人:廖经理 咨询热线:18980823502 / 028-615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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